其他:台大法務處

作者:網管 於 2020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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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大學為建立完善法制,支持校務發展,及提供師生專業法律服務,於民國108年10月成立校級功能性「法務處」,簡稱台大法務處。台大法務處首任法務長為本校法律學院陳聰富教授,設置執行長一名、法務律師二名及幹事一名。 本處法務人員均具備律師執照及豐富法律實務經驗,希望能透過本處之設立提升本校處理法律業務之專業性,有效控管學校之法律風險,並節省高額外部成本。

臺大法務處未來將視業務需求繼續徵聘優秀法律人才,以因應本校發展及多元化之法律需求,並提供全校師生更優質專業之法律服務。

陳聰富教授   法務長兼法律學院院長

業務

督導法務處全部業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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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代理人

陳琬渝執行長

陳琬渝       執行長

業務

  1. 綜理法務處行政事務
  2. 綜理法務處法律業務
  3. 擬定法務處業務範圍及目標
  4.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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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致璇法務律師

董彥苹法務律師

陳致璇     法務律師
業務
  1. 處理本處法律業務
  2.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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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彥苹法務律師

董彥苹      法務律師
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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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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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致璇法務律師

張意芸     幹事
業務
  1. 公文收發登錄
  2. 辦理本處採購報帳
  3. 執行長及法務律師行程管理
  4. 法律諮詢單窗口
  5. 行政業務支援及臨時交辦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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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致璇法務律師

董彥苹法務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