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:法務處會議室借用公告

作者:網管 於 2026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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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單位如因公務有借用本處會議室之需求,可向本處登記借用,並告知借用會議室日期、時間、借用承辦人姓名與電話,最晚三天前申請。

申請借用請洽張意芸行政專員(02-33665245#11)或親洽本處辦公室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