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:台大法務處惠請各委託單位保留一定工作時間

作者:網管 於 2020-08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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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承辦之法律業務均需一定作業時間,惠請各委託單位保留下列工作時間,以利本處提供周全妥適之法律意見,本處將依收案順序盡快回覆,如有特殊急件亦請提早告知。

(一) 契約審閱:中文契約五至十個工作天、英文契約十至十五個工作天(原則)。
(二) 法規修訂:五至十個工作天(原則)。
(三) 法律諮詢案件:五至二十個工作天(原則)。
(四) 訴訟案件:如非本處承辦之訴訟案件,則比照法律諮詢案件為五至二十個工作天,且須預留公文流程時間。